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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全部
索引号: 11442000007332825P/2016-00010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环境保护局 成文日期: 2016-03-08
名称: 中山市环境保护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16-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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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环境保护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3-08  浏览次数:97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中山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中山市环境保护局编制了《中山市环境保护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七部分组成。中山市环保局公众网(网址:www.zsepb.gov.cn)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中山市环保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中山市中山三路26号,邮编:528403,电话:0760-88222880)。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衡量行政服务水平和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中山市环境保护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贯穿于全市环保工作始终。 2015 年,中山市环境保护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山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要求,结合我市环保工作的具体实际情况,把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之一,多措并举,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 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主动公开环境信息。 一是 依托门户网站完成了中山市重点排污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对中山市重点排污企业事业单位的环境信息进行公开,内容包括:单位名称、生产地址、组织机构代码证、排污许可证、环评批复等相关环境信息,方便群众获取相关信息。二是依托已经建设好的中山市环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继续完善空气环境信息、水质环境信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等各个子栏目的建设信息内容。三是继续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有关规定,依托门户网站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分别进行受理公示、拟审批公示以及审批后公告,并主动公开环评文件供公众下载查阅,有力地推进环评公众参与,维护公众环境权益。四是强化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依托门户网站及时公开 中山市环境保护局 及下属事业单位的预算、决算情况;对各批次提前淘汰“黄标车”以及锅炉污染减排专项奖励资金的明细情况进行公示。
(二)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机制。 一是 不断完善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中山市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管理制度》等,按照相关规定审查,切实做到 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二是严格执行《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公众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规定,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及时发布业务信息。三是 坚持业务部门主办、办公室审核把关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确保依法、准确地答复申请人。
(三)充分利用媒体渠道进行信息发布。 一是 通过召开媒体通报会,实时向广大市民传达环境质量及环保重点工作等市民关注度高的环境信息。 二是 主动联系新闻媒体,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在督查、暗访及专项整治等行动中,主动与新闻媒体沟通,借助媒体力量将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曝光。三是开通了微信,及时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发布政务信息及工作动态,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互动功能加强与公众交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 年,中山市环境保护局主要通过中山市政府门户网站、局门户网站以及报刊、广播、电视、公示栏等方式主动公开本局的政府信息。
(一)中山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5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共182条,其中组织机构信息2条,规范性文件信息10条,其他文件43条,工作动态类信息25条,行政执法信息52条、办事指南类信息12条,财政预决算信息7条,其他信息31条。
   (二)中山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5,中山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主动发布政府信息3709条,信息公开涉及15大项,38小项,包括政务信息、纪检党建、污染源监管信息、环境执法、环保信访、法律法规、教育宣传、环境管理、环境质量、镇区分局、公告公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专栏、中山市环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等一级栏目。
(三)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微博、微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5年,中山市环境保护局累计通过微博发布环保信息共计346条,微信237条;向《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中山广播电视台、《中山日报》、《中山商报》等媒体提供政府新闻信息35条。
   (四)公示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中山市环境保护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以公开栏形式对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限、办理依据、办理流程进行了公开;中山市环境监察分局对排污收费、中山市环境监测站对环境监测收费以公示栏进行了公开;各镇区环保分局就相关业务工作设立了公示栏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15 年,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9份,依法及时给予了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5 年,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在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没有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 年,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1件。
  六、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5年,中山市环境保护局按照《中山市建议提案及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常办〔2015〕16号)的要求对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实行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实行 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经办人 四级审查制度;公开的文稿送审市政府建议提案科,由其统一在 中山市建议提案在线 公开。
2015 年.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40件,其中主办(承办)件共8件,分办件2件,会办件30件。建议提案内容涉及大气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水环境保护、餐饮行业污染整治、生态补偿、内河涌治理等多个 方面。除一宗涉及生态补偿的建议办理结果不公开外,其余皆由市政府统一公开。
七、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中山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人员的意识和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及范围需进一步扩展。下一步,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将通过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 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加强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按照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借鉴其他政府部门的好做法,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建立健全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二是 进一步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发布、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现场公示、发放办事指南等政务公开平台作用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和创新公开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效率、覆盖率和影响力,让更多的市民了解和参与环保工作。
三是 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结合《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公众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和 最新的法律法规 要求,认真梳理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并进行补充完善,强化主动公开机制,争取让更多的环保信息为群众所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中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6 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