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中山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中山市环境保护局编制了《中山市环境保护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文附件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中山市环保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中山市中山三路26号,邮编:528403,电话:0760-88222880)。
一、概述
2014
年中山市环境保护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山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要求,结合我市环保工作的具体实际情况,把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之一,多措并举,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
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主动公开环境信息。一是完成中山市环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按照《2014年中山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中府办函〔2014〕202号)以及《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中府办函〔2014〕243号)要求,中山市环境保护局依托门户网站完成了中山市环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设置了空气环境信息、水质环境信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信息、环境污染费征收信息、国控企业污染物自动监控信息、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上市企业环保核查信息、挂牌督办和行政执法信息、核与辐射安全信息等11个子栏目,并在门户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放置专栏链接图标,引导群众方便获取环境信息。二是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依托门户网站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分别进行受理公示、拟审批公示以及审批后公告,并主动公开环评文件供公众下载查阅,有力地推进环评公众参与,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三是强化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以及技术中介机构选聘过程公开。依托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的预算、决算情况;对各批次提前淘汰“黄标车”以及锅炉污染减排专项奖励资金的明细情况进行公示;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选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审查服务单位,选聘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建立良性市场秩序。
(二)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机制。出台了《中山市环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工作方案》,明确规定了各子栏目的信息公开内容以及具体工作要求,并落实各子栏目牵头部门、分解工作任务责任到人。继续严格执行《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公众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及时发布业务信息。
坚持业务部门主办、办公室审核把关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确保依法、准确地答复申请人。
(三)充分利用媒体渠道进行信息发布。通过召开媒体通报会,实时向广大市民传达环境质量及环保重点工作等市民关注度高的环境信息。主动联系新闻媒体,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在督查、暗访及专项整治等行动中,主动与新闻媒体沟通,借助媒体力量将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曝光。同时,我局开通了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通过新媒体发布政务信息及工作动态,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互动功能加强与公众交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
年,中山市环保局主要通过市环保局门户网站以及报刊、广播、电视、公示栏等方式主动公开本局的政府信息。
(一)中山市环保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中山市环保局门户网站主动发布政府信息2239条,信息公开涉及15大项,38小项,包括政务信息、纪检党建、污染源监管信息、环境执法、信访投诉、政策法规、特色专栏、教育宣传、环境管理、环境标准、生态保护、镇区分局、公告公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专栏、中山市环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等一级栏目。
(二)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微博、微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
年累计通过微博发布环保信息共计714条,微信9条;向《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中山广播电视台、《中山日报》、《中山商报》等媒体提供政府新闻信息33条。
(三)公示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中山市环保局办证窗口以公开栏形式对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限、办理依据、办理流程进行了公开;中山市环境监察分局对排污收费、中山市环保局对环境监测收费以公示栏进行了公开;各镇区环保分局就相关业务工作设立了公示栏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14
年,中山市环保局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9份,依法及时给予了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4
年,中山市环保局在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没有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
年,没有与中山市环保局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收到一宗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
年,中山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
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我局将一进步加深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责任感,加强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按照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借鉴其他政府部门的好做法,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
政务信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对此,我局将在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发布、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现场公示、发放办事指南等政务公开平台作用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和创新公开渠道,让更多的市民了解和参与环保工作,提高
公众关注度
。
三是
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对此,我局将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结合《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公众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和
最新的法律法规要求
,认真梳理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并进行补充完善,强化主动公开机制,争取让更多的环保信息为群众所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中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5
年3月2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