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贯彻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中山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资料的收集、梳理、汇总及上传。依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涉及本部门的政府信息,方便群众获取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2019年,我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共249条,其中机构设置信息14条,规范性文件信息2条,其他文件20条,行政执法信息12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69条,财政预决算信息9条,其他信息23条。
2.在中山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主动发布政府信息19880条,包括新闻中心、信息公开、网上服务、交流互动、专项工作、专题专栏等一级栏目。
3.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微博、微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9年,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共在《中山日报》、《南方日报》、中山电视新闻等媒体报道环境新闻信息350条,在“中山生态环境”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786条。
4.公示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中山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以公示栏形式对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限、办理依据、办理流程进行了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10份,全部依法及时给予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并指定专门人员管理此项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与上级对接,形成了上下联动、覆盖面广的信息公开网络体系,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及时更新责任范围内的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坚决避免空白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的出现,提高政府网站服务水平,保障群众通过网络平台获取信息的权力。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做好新媒体的管理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有序开展。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由信息员负责信息收集汇总、日常管理与维护,内容更新以及其他材料的管理、录入与发布。加快网上办事和线下办事的融合,提高群众满意率。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认真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同时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并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严格落实监督保障工作,需要在政府网站发布的工作动态、相关政策、信息公开等内容,由办公室负责人、局分管领导审核后,信息员方可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仍需不断完善,公开的形式仍不够新颖,文字把关不严,信息文稿质量需进一步加强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查漏补缺,逐步落实整改措施,把政务公开工作做好、做实。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要进一步健全制度,明确责任。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也是必须长期开展与完善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必须形成一套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制度;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建立责任制,积极主动地配合开展此项工作。
(二)加大公开力度。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活动,集中运用报纸、微信、广播、电视、网络、法制宣传活动等多种媒介和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宣传报道。推进在线办事,加强网上互动交流,充实网站内容,提升网站政务办理和社会服务功能。
(三)制定业务培训计划,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特别是要切实抓好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环保方面信息的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