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打赢蓝天保卫战成果,持续改善我市空气质量,根据《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全面落实“环保取证、公安处罚”的执法模式,强化机动车排气路检,依法处罚超标上路行驶车辆。
我局联合市公安交警部门对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进行抽检,2023年第三季度全市共计抽检柴油货车48辆,其中尾气排放不达标有2辆,由公安交警依法处罚。现将抽检车辆排放不达标情况予以通告。
附表:道路抽检排气超标车辆信息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7日
附件:
| 索引号: | 11442000007332825P/2023-00452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3-10-11 |
| 名称: |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道路行驶机动车排气抽检情况的通告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3-10-12 | |
| 主题词: | |||
为巩固打赢蓝天保卫战成果,持续改善我市空气质量,根据《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全面落实“环保取证、公安处罚”的执法模式,强化机动车排气路检,依法处罚超标上路行驶车辆。
我局联合市公安交警部门对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进行抽检,2023年第三季度全市共计抽检柴油货车48辆,其中尾气排放不达标有2辆,由公安交警依法处罚。现将抽检车辆排放不达标情况予以通告。
附表:道路抽检排气超标车辆信息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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