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中山市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深化政务公开,逐步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全方位主动公开生态环境政策法规、工作动态、行政执法、生态环境规划、生态环境质量、污染源监管信息、财政信息等政府信息,在我局政务网发布政府信息共2473条,其中概况类信息更新14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106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490条;在我局微博发布信息248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92条,微信视频号发布信息94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规范要求,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5份,申请人撤销申请3份,全部依法依规按时办结42份,没有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引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三)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我局办理人大建议18件,其中主办3件(市重点建议1件)、会办15件;办理市政协提案13件,其中主办3件、会办10件,内容涉及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取水口迁移、饮用水源保护区管控、无废城市建设等多方面,办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政策解读发布情况。
1.2023年通过我局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发布会、各类新闻媒体对我局印发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解读发布。其中,通过我局政务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发布政策解读信息4篇,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策解读信息4篇,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宣传阵地作用。微信公众号开设“环保直通车”“生态知多D”等专栏,开通微信“视频号”,开设“企业直通车”“生态知多D”“看见中山”等有温度、有态度的视频栏目,共发布图文、视频、长图解读等信息786篇次,通过发布政策解读、政策案例建立企业环保法治意识。
2.组织3场重点新闻发布会、热点面对面及一把手访谈等采访活动,组织主题采访、伴随式采访、集体采访,回应社会关切的生态环境问题。
3.制作普法手册《中山市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一本通》和《中山市企业生态环境守法说明书》,从科普、企业环保责任、生态环境办事、惠企政策和常见法律问题等方面进行梳理编制,旨在为广大企业和相关业务部门提供指引。
(五)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管机制,加强政务网信息发布审查,充分发挥政府公开平台作用,围绕强化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政策解读、便民服务等重点功能,着力提高政务公开集约化和信息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与社会公众期待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不够拓宽;二是政策解读方式不够丰富,解读工作质量和效果还有待提升。
在2024年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认真履行公开职责,动态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平台建设和数据开放,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发出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