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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全部
索引号: 11442000007332825P/2024-00026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4-01-11
名称: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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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1  浏览次数:62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中山市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深化政务公开,逐步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全方位主动公开生态环境政策法规、工作动态、行政执法、生态环境规划、生态环境质量、污染源监管信息、财政信息等政府信息,在我局政务网发布政府信息共2473条,其中概况类信息更新14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106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490条;在我局微博发布信息248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92条,微信视频号发布信息94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规范要求,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5份,申请人撤销申请3份,全部依法依规按时办结42份,没有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引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三)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我局办理人大建议18件,其中主办3件(市重点建议1件)、会办15件;办理市政协提案13件,其中主办3件、会办10件,内容涉及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取水口迁移、饮用水源保护区管控、无废城市建设等多方面,办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政策解读发布情况。

  1.2023年通过我局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发布会、各类新闻媒体对我局印发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解读发布。其中,通过我局政务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发布政策解读信息4篇,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策解读信息4篇,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宣传阵地作用。微信公众号开设“环保直通车”“生态知多D”等专栏,开通微信“视频号”,开设“企业直通车”“生态知多D”“看见中山”等有温度、有态度的视频栏目,共发布图文、视频、长图解读等信息786篇次,通过发布政策解读、政策案例建立企业环保法治意识。

     2.组织3场重点新闻发布会、热点面对面及一把手访谈等采访活动,组织主题采访、伴随式采访、集体采访,回应社会关切的生态环境问题。

  3.制作普法手册《中山市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一本通》和《中山市企业生态环境守法说明书》,从科普、企业环保责任、生态环境办事、惠企政策和常见法律问题等方面进行梳理编制,旨在为广大企业和相关业务部门提供指引。

  (五)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管机制,加强政务网信息发布审查,充分发挥政府公开平台作用,围绕强化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政策解读、便民服务等重点功能,着力提高政务公开集约化和信息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4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8

5

0

0

1

1

4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

1

0

0

0

1

1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1

0

0

1

0

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1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8

0

0

0

0

0

8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000

0

3.其他

1

2

0000

3

(七)总计

38

5

0

0

1

1

4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与社会公众期待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不够拓宽;二是政策解读方式不够丰富,解读工作质量和效果还有待提升。

  在2024年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认真履行公开职责,动态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平台建设和数据开放,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发出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