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深化政务公开,逐步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我局全方位主动公开政策法规、公告公示、工作动态、行政执法、生态环境规划、生态环境质量、污染源监管信息、财政信息等政府信息,在局政务网发布政府信息共3206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91条,微博发布信息234条,微信视频号发布信息77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3份,申请人撤销申请4份,全部依法依规按时办结49份。
(三)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24年,我局办理人大建议(含议案转建议)18件(主办4件、会办13件、参阅1件),办理市政协提案26件(主办3件、会办11件、参阅12件),内容涉及噪声污染防治、无废理念、环保共性产业园、双碳等多方面,办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政策解读发布情况。
1.2024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局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发布会、各类新闻媒体对我局印发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解读发布。其中,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局政务网站“政策解读”栏目公开解读材料18份,通过局微信公众号“环保直通车”“生态知多D”等专栏,发布图文解读信息60篇次;通过局微信视频号,发布“企业环保守法微课堂”21篇,“环保课堂”9期。
2.组织召开2场新闻发布会,解读《中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4年版)》、《2024年“美丽中山 全民行动”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实施方案》、最新版《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奖励管理办法》等最新文件。利用“生态文明微访谈”栏目宣传中山市减污降碳、治污攻坚战系列举措及成效。
3.积极落实《中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宣贯工作。配合市人大推进《中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颁布实施,印发宣贯方案,明确宣贯节点,配套印发2份规范性文件及3份指引文件,共组织全市相关企业、市镇两级执法人员开展3场专题的宣传贯彻与培训活动。
(五)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聚焦风险隐患,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管机制,加强政务网信息发布审查,充分发挥政府公开平台作用,围绕政策解读质量、政务服务等重点功能,着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与社会公众期待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升;二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且不够深入,还需加强政策解读的“易懂性”。2025年,我局将继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认真履行公开职责,动态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加强政策解读,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发出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