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公告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及当事人申请,我局决定公开举行听证,现公告如下:
一、当事人:中山市南头镇溢彩洗水厂
案由: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
时间:2026年3月12日14时45分
二、当事人:卢炳权
案由:无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
时间:2026年3月12日16时00分
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25楼2520会议室
联系人:许小姐 李小姐
电话:0760-88361109
如有旁听需要,请携带好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请携带原件用于核对),并遵守听证要求及纪律。
特此公告。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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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公网安备442000024428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