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及当事人申请,我局决定公开举行听证,现公告如下:
当事人:中山市火炬开发区聚小北南食店
案由:在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内新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时间:2020年3月18日14时50分
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 26楼2612会议室
如有旁听需要,请携带好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并携带原件用于核对),并遵守听证纪律。
特此公告。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