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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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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稳企安商十八条措施》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审批服务办公室发布日期:2020-07-27 分享:

  各镇区生态环境分局,各科室,监测站、技术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结合市委“稳企安商年”相关部署,我局制定了《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稳企安商十八条措施》,现予以印发。

  附件:《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稳企安商十八条措施》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7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聂涛  0760-88319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