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打赢升级版蓝天保卫战的工作部署,加大“黑烟车”整治力度,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广大人民身体健康,我局代拟了《中山市划定禁止“黑烟车”上路行驶区域的通告》及其政策解读文件(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局(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技术中心黄兆霆
电话:(0760)88223030
传真:(0760)88875377
邮箱:365094250@qq.com
通信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中山三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24楼2408室
邮政编码:528703
附件1、中山市划定禁止“黑烟车”上路行驶区域的通告
附件2、《中山市划定禁止“黑烟车”上路行驶区域的通告》政策解读文件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