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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中山市划定禁止“黑烟车”上路行驶区域的通告》公众意见反馈情况的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技术中心发布日期:2021-05-21 分享:

  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5月14日,我局按照有关规定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生态环境局政务网信息公开栏目发布《中山市划定禁止“黑烟车”上路行驶区域的通告》(征求公众意见稿)及其政策解读文件,广泛征求意见。公告期间,收到一份意见,采纳情况见附件。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意见汇总及意见采纳情况说明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19日

   意见汇总及意见采纳情况说明

序号

反馈人/组织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1

邮箱名称:石岐东区街道

您好

仅仅是中山城区范围就可以了,就和以前一样特别是中山港,对货车依赖很大,哪怕是一个月的期限极其容易影响到当地产业发展,会一定程度影响翠亨新区的起步。就像中山公交,为了换电动有些很多车子才开了几年就被拉去退役,多可惜也多浪费钱。结果现在就是车辆分配不均高人流线路居然只能分到小车。

建议维持现状,仅限制中山城区。

部分采纳。《中山市划定禁止“黑烟车”上路行驶区域的通告》的禁行对象针对的是尾气排放不合格的机动车,并非所有货车。通告的主要目的是加强对重型运输车辆、超载及超过使用年限车辆等排放黑烟行为进行更有效的管控,并非为了限制货运行业发展。通告实施短期内可能会对部分货运车辆产生影响,但长远来看,是引导交通运输行业进行节能环保升级,是有利于中山市空气质量的提升,更好地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助力建设中山宜商宜居的城市环境,是促进社会整体发展的。

“黑烟车”禁行区包括石岐、东区、西区、南区、五桂山、火炬区和港口等在内的中心城区范围内的道路(高速公路除外),不包括翠亨新区。禁行区范围后续根据通告施行情况后再作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