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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法规与宣教科发布日期:2021-07-20 分享: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及当事人申请,我局决定公开举行听证,现公告如下:

  1、当事人:上海野马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案由: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

  时间:2021年 7月22日15时00分

  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 25楼2520会议室

  2、当事人:中山市鸿达洗水有限公司

  案由:超标排放水污染物

  时间:2021年 7月23日15时00分

  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 25楼2520会议室

  3、当事人:黄光祥

  案由:扩建项目未经竣工环保验收,项目主体工程正式投产

  时间:2021年 7月23日16时20分

  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 25楼2520会议室

  如有旁听需要,请携带好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并携带原件用于核对),并遵守听证纪律。

  特此公告。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