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中山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中环【2014】103号)及《中山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细则》(中环办函[2014]3号)的规定,我局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中山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企业如自愿参评的,请填写《中山市环境诚信单位申请表》(附件3),附上佐证材料,于9月4日前将纸质版参评材料交至所在镇街生态环境保护局,并将电子版参评材料发至邮箱zssthjfxk@126.com。
特此公告。
附件:1.《中山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中环【2014】103号)
2.《中山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细则》(中环办函[2014]3号)
3.《中山市环境诚信单位申请表》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8月23日
联系单位: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法规与宣教科
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25楼2513室
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 88361109
邮箱:zssthjfx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