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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第二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面试资格审核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组织人事科发布日期:2021-10-11 分享:

  根据《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第二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现将我局事业单位人员招聘面试资格审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核范围

  入围资格审核人员为笔试成绩合格拟入围面试的考生(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审核考生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审核安排

  (一)资格审核方式: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审核地点设在中山市生态环境局(中山市中山三路26号政府第二办公区2707室)。

  (二)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10月13日(星期三)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四)不按规定时间提交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五)出现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审核的,将从报考相同职位笔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笔试成绩合格且排名靠前的考生,请保持电话畅通,以便有递补机会时可及时接收递补通知。如联系不上或逾期未上传资格审核材料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六)资格审核合格的,方能参加面试。

  三、资格审核需提供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双面打印),并在报名人员承诺栏亲笔签名;

  2.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色照片1张(背面写上姓名);

  3.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户主首页和本人内页,下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工作经历证明原件(以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书面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为依据,上述三项材料至少提供两项);

  6.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7.报考岗位其他条件所需的证明材料。

  四、考生健康管理

  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持“健康码”“行程卡”,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当地指挥部批准证明和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前14天内有国外和港澳台旅居史的考生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五、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将另行公告,敬请入围考生留意本网站信息。

  联系电话:0760-88332207

  联 系 人:唐小姐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