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巩固打赢蓝天保卫战成果,持续改善我市空气质量,全面落实“环保取证、公安处罚”的执法模式,强化机动车排气路检,依法处罚超标上路行驶车辆。
我局联合市公安交警部门对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进行抽检,2022年第四季度全市共计抽检柴油货车304辆,其中尾气排放不达标有9辆,由公安交警依法处罚。现将排放不达标情况予以通告。
附表:道路抽检排气超标车辆信息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