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及当事人申请,我局决定公开举行听证,现公告如下:
一、当事人:广东坤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刘忠
案由: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符合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规定、存在质量问题
时间:2025年7月3日14时45分
二、当事人:中山市东凤镇宝丽喷涂厂
案由: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时间:2025年7月3日16时00分
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25楼2520会议室
联系人:张先生 李小姐
电话:0760-88361109
如有旁听需要,请携带好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请携带原件用于核对),并遵守听证要求及纪律。
特此公告。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