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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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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度中山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到期失效的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法规与宣教科发布日期:2021-06-02 分享: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度中山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到期失效的公告

  根据《中山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中环〔2014〕103号),我局于2020年组织对533家企业进行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并于2020年6月3日公布了评价结果(详见附件),该批533家企业的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将于2021年6月4日到期失效,现予以公告。

附件:《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2019年度中山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的函》(中环函〔2020〕88号).pdf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