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2000007332825P/2025-00211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5-07-23
名称: 关于发布《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二批)》的公告
文号: 公告 2025年 第15号 发布日期: 2025-07-25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关于发布《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二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25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疾控局制定了《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二批)》(见附件),现予公布。

  排放《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要求,对排污口和周边环境进行监测,评估环境风险,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并公开有毒有害水污染物信息,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环境风险。

  附件: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二批).pdf

  生态环境部

  国家疾控局

  2025年6月23日


  政策解读:1.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有关负责人就《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二批)》答记者问

       2.一图读懂 | 《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