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气环境
2013年中山市城市空气中的二氧化硫和一氧化碳的年平均浓度或特定的百分位数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GB3095-2012)二级标准,降尘达到省推荐标准。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的年平均浓度或特定的百分位数浓度超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超标倍数分别为0.19、0.01、0.47和0.04。
1、二氧化硫
2013年中山市二氧化硫各测点日均值范围在5-55微克/立方米之间,全市二氧化硫年平均值为19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日均值第98百分位数浓度值为52微克/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监测数据有效天数362天,达标天数362天,达标率达到100 %。
2、二氧化氮
2013年中山市二氧化氮各测点日均值范围在6-128微克/立方米之间,全市二氧化氮年平均值为43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日均值第98百分位数浓度值为95微克/立方米,超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超标倍数为0.19,监测数据有效天数361天,达标天数331天,达标率为 91.7 %。
3、可吸入颗粒物(PM10)
2013年中山市可吸入颗粒物各测点日均值范围在11-207微克/立方米之间,全市年平均值为66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值为151微克/立方米,超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超标倍数为0.01,监测数据有效天数361天,达标天数342天,,达标率达到94.7 %。
4、细颗粒物(PM2.5)
2013年中山市细颗粒物监测日均值范围在8-183微克/立方米之间,年平均值为49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值为110微克/立方米,超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超标倍数为0.47,监测数据有效天数361天,达标天数288天,达标率达到79.8%。
5、臭氧
2013年中山市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范围为6-212微克/立方米。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90百分位数浓度值为167微克/立方米,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超标倍数为0.04,监测数据有效天数362天,达标天数316天,达标率达到87.3 %。
6、一氧化碳
2013年中山市一氧化碳监测日均值范围在0.2-2.1毫克/立方米之间,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值为1.5毫克/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监测数据有效天数354天,达标天数354天,达标率达到100 %。
7、 降尘
2013年中山市降尘月均值在4.11-6.32吨/平方公里·30天范围之间,年均值为5.56吨/平方公里·30天,较去年(5.51吨/平方公里·30天)有所上升,但仍优于省推荐标准(8吨/平方公里·30天)。
8、 空气质量日报情况
2013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介于18~233之间,全市监测有效天数为363天,空气质量为优的有120天,占33.1%;良139天,占38.3%;轻度污染90天,占24.8%;中度污染13天,占3.6%;重度污染1天,占0. 3%。2013年中山市环境空气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
9、城市降水监测结果
2013年共采集降水样品176个,其中酸雨样品81个,酸雨频率为46.0%,比2012年上升了8.6个百分点,实测降水量3927.3毫米,其中酸雨量1298.1毫米,酸雨量占总降水量的33.1%。降水pH范围在4.00-6.64之间,全年降水pH均值5.29,低于5.6的酸雨界限,比去年下降了0.22个pH单位。酸雨pH均值为4.88,比去年下降了0.43个pH单位。
(二) 水环境
1、饮用水
2013年中山市两个饮用水水源地(全禄水厂、马大丰水厂)水质每月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各监测因子达标率均为100%,水质为优。
2、主要河流及水库
2013年石岐河水质达到Ⅳ类标准,属轻度污染级别,主要污染指标是石油类、氨氮和溶解氧。鸡鸦水道、小榄水道、磨刀门水道和横门水道均达到Ⅱ类水质标准,水质为优。与2012年相比,石岐河、鸡鸦水道、小榄水道和磨刀门水道水质无明显变化,横门水道水质有所好转。
2013年长江水库水质达到Ⅲ类标准,营养状况处于中营养级别,水质状况良好。
3、近岸海域
2013年中山近岸海域水质良好,中山浅海渔场区和内伶仃岛自然保护区2个近岸海域功能区均达到《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二类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
(三)声环境
1、区域环境噪声
2013年中山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年均值为57.6dB(A),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标准(60分贝),比2012年上升了1.5dB(A)。影响我市区域环境噪声的噪声源主要是生活和交通声源,两者分别占全部测点噪声源总数的67.9%和30.0%。各类型噪声源中声级较高的是工业噪声和交通噪声,其等效声级分别是58.6、55.8dB(A)。根据2013年中山市区域环境噪声暴露在不同等效声级下面积分布图可见,全市大部分面积处于50-65 dB(A)的等效声级范围内。
2、道路交通噪声
市区建成区范围内,主要交通干线的道路交通噪声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为69.5dB(A),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类区(城市交通干线两侧区域)昼间标准(70分贝),比去年上升了1.2dB(A)。
(四)排污状况
根据2013年全市环境统计的初步核定数据,2013年中山市排污状况如下:
1、废气
2013年全市工业废气排放总量为702.19亿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2466吨;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7286吨。
2、废水
2013年中山市废水排放总量为40490.01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为8887.22万吨,生活污水排放量为31602.79万吨,分别占废水排放总量的21.9%和78.1%。其中,工业废水中COD排放量为7438吨,氨氮排放量为619吨;生活污水中COD排放量为30988吨,氨氮排放量为5414吨。
3、固体废物
2013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98.9万吨。全年产生的工业危险废物为7.6万吨。2013年全市产生的医疗废物为0.34万吨,城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85.06万吨,全部经过无害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