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今天正式开始核发”,伴随着中山市环境监察分局局长蔡居雄在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首发仪式上的一声宣布,中山市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工作正式全面启动。随后,参加首发仪式的市环保局、质监局、法制局、交通局、公安局、机动车检测协会的领导嘉宾参观了中山市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城桂办证点。现场还迎来了首批前来申领“绿标”的车主。排在最前面的车主黄小姐仅凭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和登记证书原件就领到了“绿标”,整个领证过程只用了十多分钟。
经市政府批准,我市自2010年4月10日起实施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通过以环保标志为载体,建立全市统一的监督管理平台,形成包括排气超标车辆禁止行使、高排放车辆限行使用、老旧车辆逐步淘汰、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查与强制维护制度建立、机动车环保达标管理全面实行、外地车辆污染控制等主要内容的系统措施,缓解我市机动车快速增长带来的污染压力,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社会、环境、经济和谐发展。
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核发进一步规范了我市机动车污染控制工作,同时实现了与周边城市衔接,为市民出行提供了方便,我们相信,通过实施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和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中山的空气会更加清新,天空会更加蔚蓝!

中山市环保局局长罗焯添和中山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分局局长蔡居雄视察工作

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分局局长蔡居雄致词

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分局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室主任谭兆腾接受媒体采访

工作人员热情地为市民办理环保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