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的要求,为加快我市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以下简称环保标志)核发进度,落实第16届亚运会空气质量保障措施,原定于2010年9月1日起开展的第三批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工作,现提前于2010年7月20日进入第三批核发阶段。通告如下:
一、核发对象
所有在我市注册登记并持有有效牌证的机动车。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暂不核发环保标志。
二、办理环保标志所需要资料:中山市在用机动车环保标志申请表、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所有人有效证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三、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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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保标志核发点 |
所属 区镇 |
详细地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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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山市机动车辆检测中心 |
火炬区 |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大岭工业园 |
23381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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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山市孙东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东区 |
中山市东区孙文东路276号 |
871555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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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山市城桂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东区 |
中山市东区城桂公路侧 |
88362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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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山市金宁机动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西区分公司 |
西区 |
中山市西区沙朗十六顷路段 |
888383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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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中山市沙溪镇机动车检测站 |
沙溪镇 |
中山市沙溪镇沙溪南路6号 |
871809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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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中山市横海机动车检测站 |
小榄镇 |
中山市小榄镇105国道侧、小榄港路口 |
221133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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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中山市坦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坦洲镇 |
中山市坦洲镇广源路16号 |
86736083 |
四、环保标志的核发、换发、补发均不收取费用。
五、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六、咨询电话:中山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
0760-88873223 0760-88873225
特此通告。
中山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