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市“黄标车”提前淘汰工作效率,加快我市黄标车淘汰工作,2013年10月18日下午3点,市环保局在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启动“黄标车”奖励资金首发式,由市环保局萧汉森纪委书记、监察分局韦国棠常务副局长对首批19位提前淘汰“黄标车”中的十名车主进行了奖励资金发放。发放金额4000元至12600元不等。
下阶段,我分局将继续加快我市“黄标车”提前淘汰的工作进度,以改善我市空气质量,确保我市“十二五”氮氧化物总量减排达到国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