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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和东凤镇签订生态环境执法试点共建协议

信息来源:本网 执法监督科发布日期:2024-03-19 分享:

  2024年3月15日,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杨成携执法科到东凤镇调研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情况,并与东凤镇签订生态环境执法试点共建协议。

  本次试点共建旨在为进一步深化市、镇两级联动、充分发挥共建试点引领带头作用,大力提升我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水平,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提升环境监管效能和水准,助力我市高质量发展。共建协议主要围绕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化建设、环境执法骨干联合培养、重大案件联合查办等9大方面的内容,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创一流”总体思路,以市生态环境局专业资源优势,有效对接东凤镇基层环境执法业务建设需求,助力东凤镇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在机构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方面大力提升。

  杨成副局长代表局党组对过去一年东凤镇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认可,表扬了东凤镇在生态环境社会治理工作方面的成效,同时也对生态环境执法试点共建寄予厚望。东凤镇副镇长刘瑶和镇生态环境保护局负责人也表达了感谢和做好试点工作的决心,表明今后将继续加大对试点共建工作的投入并创造良好的条件,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执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