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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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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山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技术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办公室发布日期:2026-04-14 分享:

  各供应商:

  根据中山市生态环境局采购管理相关规定,现对“中山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技术服务项目”进行询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中山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技术服务项目

  (二)项目总预算16.7万元

  (三)项目主要内容:本项目服务期为一年,服务期内,根据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及我局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要求,为我局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服务期内,组建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技术服务团队,团队成员不得少于3人,人员职称不得低于中级工程师或相当职称。

  2.服务期内,提供不少于23家次完整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技术服务。服务期满,因企业申请评估验收数量不足,无法完成23家次完整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技术服务的,我局与供应商另行协商解决方案。

  完整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技术服务,包括以下三个环节:一是《清洁生产审核报告(送审稿或报批稿)》技术审核环节;二是专家组现场评估验收环节,协助组织专家组开展现场评估验收,专家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人员职称不得低于高级工程师或相当职称,现场评估验收后,企业重新提交《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核实报告是否落实专家组意见;三是出具书面技术审核意见环节。

  3.服务期内,协助我局开展不少于23家次的企业现场走访帮扶,供应商参加现场走访的人员不得低于中级工程师或相当职称。

  4.服务期内,协助我局开展不少于1次培训工作,负责授课的人员不得低于高级工程师或相当职称。

  (四)项目进度要求:

  我局移交的《清洁生产审核报告(送审稿或报批稿)》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供应商须完成完整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技术服务,并向我局出具书面技术审核意见。

  上文所述“10个工作日”含专家组现场评估验收时间,不含企业或企业委托的服务单位修改《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时间。

  (五)项目成果:

  每家企业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技术服务后,供应商须向我局出具书面技术审核意见。

  (六)质量考核及违约扣罚要求:

  因供应商原因,未按时按质提供技术服务的,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并独立于采购人。

  2.供应商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加盖公章并标注查询日期,查询日期应在报价截止日前1个月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开展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技术服务或从事过企业委托的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服务。

  5.项目团队人员至少3人拥有清洁生产审核培训合格证书(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报价要求

  本项目最高报价人民币16.7万元。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评标,报价低的供应商具有竞争优势,但不是本项目唯一决定因素。

  四、询价响应文件要求

  (一)供应商提供的材料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所有材料装入密封袋保存,材料清单位如下:

  (1)报价函;

  (2)报价明细表;

  (3)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企业自主查询版信用报告;

  (5)承诺书,格式自定。成为我局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工作技术服务供应商后,承诺不得在中山市辖区内从事企业委托的清洁生产审核相关服务,根据我局安排为企业提供的技术指导除外;

  (6)相关业绩材料复印件;

  (7)本项目执行计划或方案。

  (二)询价响应文件中的所有复印件均需签署“与原件一致”。

  (三)供应商应按要求编制询价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未按要求编制的询价响应文件将视作无效。

  (五)供应商应于报价截止时间前(2026年4月17日17时30分前)将询价响应文件提交至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联系人,联系方式详见“联系方式”。

  五、其他事项

  本次询价采用综合评分法,由采购人组织项目评审小组,对符合资格的报名供应商进行评审,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标准详见附件)。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760-88363310

  联系地址:中山市中山三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25楼2510室

  

  附件:中山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技术服务项目综合评分表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