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中府[2013]2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中山市环保共性产业园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背景和概述
中山市地理优势明显,是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随着“双区”、两个合作区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多重利好交汇叠加。但目前中山市正面临着土地碎片化问题严重、工业发展模式低效、经济效益差的问题,不仅带来了一系列环境污染和邻避问题,也严重制约了中山市社会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为了从源头破解传统产业园困局、实现产业升级,中山市不断探索发展路径,提出了一种智能、高效、集约的新型产业管理模式——“环保共性产业园”。
为了更好地统筹全市共性工厂、环保共性产业园工作的开展,完善顶层设计,创新发展模式,实现因地制宜布局、有序科学发展,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委托中山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开展《中山市环保共性产业园规划》编制工作,对中山市环保共性产业园(含共性工厂)的布局建设开展深入研究,明确建设要求,推进各项措施,指导全市环保共性产业园规范建设,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二、评估主体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对象范围
可能受规划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拟颁布的《中山市环保共性产业园规划》有关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包括决策目标群体和利益相关群体反对的激烈程度、是否造成社会公众生产生活的不便、是否对当地环境质量造成较大破坏、是否对现有居民及企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等。
四、征求公众意见形式
(一)公示时间
2022年7月27日~2022年8月25日(不少于30日)
(二)提交形式
公众以实名方式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或电话等形式向我单位委托的第三方机构提交相关意见及建议。
第三方机构评估单位:中山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小姐
联系电话:0760- 88269695
邮箱:572190507@qq.com
地址:中山市东区康华东路23号六楼
此事项公示后,第三方机构将对我市进行抽样问卷和走访调查,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形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供决策使用。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