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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向南京尚佳环境有限公司,王增如送达《关于2020年第四季度(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检查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通报》的公告

信息来源:审批服务办公室发布日期:2021-03-29 分享:

  南京尚佳环境有限公司,王增如:

  我于2021329日作出《关于2020年第四季度(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检查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通报》,决定对你公司(你)给予通报批评并进行失信记分。但因无法与你公司(你)取得联系,也无法通过邮寄等送达方式向你公司(你)送达,我通过本公告向你公司(你)送达(通报内容详见附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2020年第四季度(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检查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通报



  中山市生态环境

  2021年3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