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及当事人申请,我局决定公开举行听证,现公告如下:
1、当事人:中山海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案由: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
时间2021年 10月18日15时00分
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 25楼2520会议室
2、当事人:中山市新创美佳凹印制版有限公司
案由: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违反规定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
时间:2021年 10月19日15时00分
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 25楼2520会议室
3、当事人:中山市众腾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案由: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合格,主体工程投入使用
时间:2021年 10月19日16时00分
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 25楼2520会议室
如有旁听需要,请携带好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并携带原件用于核对),并遵守听证纪律。
特此公告。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