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及当事人申请,我局决定公开举行听证,现公告如下:
1、当事人:广东威圳兴技术有限公司
案由: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物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
时间:2023年4月28日14时45分
2、当事人:中山市中润能源有限公司
案由: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使用
时间:2023年4月28日16时00分
3、当事人:朱成仕
案由: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使用
时间:2023年4月28日16时00分
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 25楼2520会议室
如有旁听需要,请携带好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请携带原件用于核对),并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及听证纪律。
特此公告。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