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中山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2021年修编)》要求,现补充说明如下:
我市关于乡村区域的声环境功能区划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规定执行。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