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工作的合法、有序开展,我局拟于近期召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培训会,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企事业单位相关人员、从事环保中介服务人员、环境监测机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等。
二、培训时间
分别于2023年11月29日上午和12月1日上午各举办两场,共计四场培训,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1月29日两场次和12月1日两场次的培训内容相同,各拟参训人员可根据时间安排自行选择培训场次。
三、培训内容
(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指南:
1、自主验收相关法规、程序等相关内容介绍;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解读;
3、各行业重大变化清单解读。
(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案例分析
1、广东省及中山市自主验收抽查工作的开展情况;
2、中山市近两年自主验收抽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相关案例分析。
四、参训方式
本次培训采用线上培训方式进行,参会方式详见附件。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27日
(联系人:刘磊 电话:0760-89988546)
附件
2023年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培训会课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