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市“无废城市”建设,根据《中山市“无废城市细胞”建设鼓励办法(试行)》《中山市“无废工厂”验收程序》文件要求,我局对提交“无废工厂”验收申请的企业组织专家进行了验收,现对4家通过第一批“无废工厂”验收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邮箱:zsstgf1221@126.com。
附件:通过中山市第一批“无废工厂”验收企业名单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21日
附件:
中山市第一批通过“无废工厂”验收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