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打赢蓝天保卫战成果,持续改善我市空气质量,根据《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全面落实“环保取证、公安处罚”的执法模式,强化机动车排气路检,依法处罚超标上路行驶车辆。
我局联合市公安交警部门对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进行抽检,2024年第一季度全市共计抽检柴油货车18辆,18辆柴油货车尾气排放均达标,现予以通告。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