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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法规与宣教科发布日期:2024-04-08 分享: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及当事人申请,我局决定公开举行听证,现公告如下:

  当事人:中山市东凤镇大骏服装厂  

  案由: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

  时间:2024年4月11日15时00分

  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25楼2520会议室

  如有旁听需要,请携带好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请携带原件用于核对),并遵守听证要求及纪律。

  特此公告。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