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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于担当,改革创新,探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承诺制改革

——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承诺制改革工作汇报

信息来源: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服务办公室发布日期:2019-12-05 分享: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市生态环境局作为配合完成我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更好更快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导向,勇于承担责任,攻坚克难,把依法行政与改革创新相结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积极探索程序合法与改革创新的平衡点,理论联系实际,推动我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承诺制改革工作。

  一、推动简政放权,增强发展活力

  为深入推进环评审批制度改革,着力从重“事前审批”向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充分释放发展活力,激发有效投资空间,创造公平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进生态环境部门职能转变,构建高效、便捷、开放的营商环境。我局从2019年3月,启动探索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承诺制改革工作,为做到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审批改革,我局向市政府提出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专项改革试点的申请,同时也积极探求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的进行创新改革,并每月向局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在局领导的支持和带领下,我局相关科室同志锐意进取,通力合作,综合各界人士意见,完善改革工作方案。现环评审批承诺制改革方案已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由我局印发。

  二、积极探索创新,勇于担当使命   

  我局从实际出发,切实发挥好自身推进改革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锐意探索创新,在目前未纳入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专项改革试点范围的情况下,积极探索改革创新与依法行政相结合,深入推进环评审批制度改革,通过强化事后复核,确保项目合法落地,做到审批程序合法、企业建设落地合法。期间由于我市未纳入改革试点城市,改革工作方案难以确定,为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我局坚持改革创新与法律红线相结合,在不突破法律红线的范围内,优化审批程序,以加强后续监管的责任担当,为企业谋福利同时,我局还加强与东莞、江门生态环境部门等已经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的沟通,吸取好的经验、做法,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召集环境领域、法律领域等各方面专家研讨我市环评审批改革方向等,最终确定我市改革方向为对一定范围内的环评文件不进行实质审查,受理后先出具批复意见,再通过技术复核进行实质审查。通过改革大大缩短环评审批时限,方便企业项目迅速落地。为尽快落实环评审批改革,加快工作进度,我局相关工作人员以为企业、为中山建设发展谋福利为出发点,以对中山市生态环境负责的态度,加班加点,认真研究,担当作为。

  三、改革创新再深化

  经市政府批准同意,我局于11月28日印发了《中山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承诺制改革工作方案(试行)》,该方案定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我局将以生态环境保护者的责任与担当,牢记使命,砥砺前行,不断总结改革工作经验,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探索扩大审批承诺制服务范围,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努力为企业发展谋求更大的方便。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