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中山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加强中山市“无废城市”建设,组织编制了《中山市“无废城市细胞”建设鼓励办法(试行)》(详见附件),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执行。
中山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代章)
2023年2月16日
(联系人:袁素芬 电话:88228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