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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4052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号:中环函〔2025〕137号 信息来源:本网 水与海洋生态环境科发布日期:2025-10-21 分享:

民进中山市委会: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我市“蓝色循环”,有效治理水体塑料废弃物的建议》(提案第134052号)收悉,经综合中山市水务局、中山市财政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提案在总结了中山市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推进水污染治理攻坚中取得的成效基础上,进一步点明了污染源管控的重要性。依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的“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健全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提案引入“蓝色循环”理念,分析了中山市水体塑料废弃物治理的难点,分享了浙江台州致力于攻克海洋塑料废弃物治理难题率先推行“蓝色循环”治理模式的经验成效,并为中山市的水体塑料废弃物治理提出了四条建议。

  提案所提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行性,我们将在工作中持续吸纳并完善相关政策,在全市治水巩固成效查漏补缺的基础上,借鉴先进经验,构建治理机制,推动技术创新,积极响应提案提出的宝贵建议。现就各项建议逐一回应如下:

  一、关于“提高认识,强化水体垃圾管控”的建议

  采纳此建议。2025年,我市强化管网等排水设施运营维护,积极推进河湖保洁工作开展,加强水体垃圾管控。一是强化排水设施运营维护。我市2022年6月印发了《中山市排水厂网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全面推动排水厂网一体化体制改革。将污水处理厂、雨污水管网、泵站等全部排水设施统一交由一家运营主体长期管养,实现排水设施厂网高效运行。中心城区(东区、西区、南区、石岐街道,沙溪镇)已于2022年底完成排水厂网一体化,非中心城区18个镇街截至今年6月底已落实排水厂网一体化运维单位,基本组建立足本地、人员稳定、设备充足的专业化运行维护队伍,按照行业技术要求开展运行维护。在排水设施日常维护过程中,严格开展管网、泵闸站、河涌等排水设施检查,推动排水设施精细化、规范化和高效化管理;加强河涌阻水障碍物和水面漂浮物排查,联合相关部门及属地单位,形成合力,共同维护河涌环境及行洪安全。

  二是开展专项行动进行清理。2025年4月,市河长办印发了《中山市2025年第一次水面漂浮物清理专项行动方案》,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市城管和执法局、市水务局和各镇街作为专项行动的实施主体开展清漂工作,合计清理水面漂浮物4133.75吨,清理河道长度2071.1公里。通过水面漂浮物清理专项行动,突出清理死角盲区,推动镇街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并清理水体垃圾,提升我市水岸整体风貌。

  三是健全河湖常态化保洁机制。2025年5月,市河长办、市治水办、市环委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外江河面及河岸保洁工作的通知》(中山河长办〔2025〕17号),指导、督促各镇街要在巩固集中“清漂”成果的基础上,不断健全河湖日常保洁机制,并按照《河道保洁作业管理规范》(DB4420/T 72-2025)要求,持续加强外江水岸协同保洁能力,强化属地水务、生态环境、住建(城管)、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动,发挥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通过建立稳定、专业的巡查和保洁队伍,推动河湖管护常态化精细化,逐步实现“水面无漂浮物、岸边无固体废物”的目标。

  四是加强河湖保洁长效机制保障工作。强化对河湖环境巡查、管控,加强河湖保洁监督管理,适时开展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镇、村级河长、河道网格员要以岸边垃圾和水面漂浮物为重点开展巡河,履职尽责,发现问题及时转相关部门协调处理。将河面漂浮物、垃圾等问题作为明查暗访的重点关注问题,并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至考核工作中。

  二、关于“拓展思路,构建多元化治理机制”的建议

  采纳此建议。优先通过政府部门预算安排以及争取上级资金落实资金保障:2025年安排32.4亿元持续开展水环境整治,争取实现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100%;安排19.86万元用于珠江口邻近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技术支持项目,对近岸海域国控点位、入海河流以及入海排污口水质进行监测并提出治理方案。并且,向上级争取省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50万元,用于香山湾海岸海漂垃圾清理整治项目。

  同时,我市积极开展海洋垃圾清理行动,印发《中山市海洋垃圾清理行动方案》(中环〔2024〕128号),动员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并实行沿海镇街属地化管理制度,完善海洋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2025年1~6月共清理海岸长度398公里,清理海域面积约57平方公里,清理垃圾633吨。为了进一步加强将海洋垃圾整治更加规范化、法制化,我市已于2024年1月31日正式颁布实施了《中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该《条例》对包括塑料废弃物在内的工业固废污染防治提出了明确要求,通过法制手段调动企业资源,为规范塑料废弃物管理、推动循环利用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和制度框架。

  接下来我市将会在源头管控、水中收集、分类转运、终端处理等各个环节,进一步研究鼓励机制,创新奖补政策,鼓励涉海、涉水企业采用更加清洁的生产方式,并推广使用生物降解材料和可降解制品。在企业生产终端加强垃圾分类处理能力建设,鼓励再生循环利用,并研究提升这方面的绿色政策等支持力度,逐步开展碳减排核算,推广碳足迹、碳标签,鼓励企业参与碳交易等。

  三、关于“借鉴‘蓝色循环’经验,实现全链条良性循环”和“推动技术和管理创新,提升治理水平”的建议

  采纳此两项建议。浙江台州的“蓝色循环”海洋垃圾治理模式通过市场化手段,运用物联网、区块链等革命性新技术,实现了对收集塑料废弃物的全流程溯源,并实现再生高价利用,为各方参与者带来了可持续的利润点,实现政府、服务企业、相关行业从业者和群众的多方共赢。提案总结的内容和详细的建议,为我市进行进一步的深入了解“蓝色循环”理念,谋划新技术路线,创新高效管理模式,并在未来结合自身条件情况找到一条适合中山经济社会和生态文明发展需求的成功道路提供了非常值得借鉴的思路,也为我市应对日益沉重的海洋垃圾清理负担,推动管理水平提升、技术革新和治理效果提供了方法。

  除了政府自身加强“蓝色循环”调查研究,积极推动技术和管理水平提升,优化顶层设计之外,我市就海洋垃圾治理还需要进一步发挥中山市作为“直筒子市”的制度优势,充分调动镇街的主动性,除了在市级层面明确宣传方向,面向社会不断深化引导,也需要各个镇街以及各个沿海的村(社区)通过全方位、全尺度的科普教育,持续加大塑料污染治理宣传力度。2025年3月30日,联合五桂山街道办事处在旗溪村成功举办了“无废中山 绿享未来”——2025年“国际无废日”特别活动,在活动现场精心设置了互动体验装置,生动形象地向市民展示了塑料瓶回收后的“变形记”及废塑料再生利用的全过程,通过人景交互的沉浸式场景营造,使市民也深刻理解“无废”理念的内涵与“蓝色循环”的价值,有效提升了全社会共同参与塑料污染治理、践行绿色生活方式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接下来,在深入调研学习提案中“蓝色循环”的先进理念基础上,立足中山市的发展定位和需求,坚持系统思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在以下几个方面深入开展探索与实践:

  一是以模式创新为驱动,培育可持续治理新动能。将重点围绕市场化运作机制开展专题研究,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特许经营等方式,遴选和引导具备专业技术与资金实力的环保企业,参与构建“收集—转运—溯源—再生”一体化体系。核心是探索如何利用区块链、物联网等数字技术,为回收的海洋塑料建立可信的“身份认证”,打通从废弃物到高价值再生品的转化路径,形成“谁回收、谁受益”的市场化激励闭环,吸引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变政府“独奏”为社会“合唱”。

  二是以科技创新为支撑,提升精准智慧治理水平。将积极支持并推动环境治理与数字技术的深度融合。一方面,鼓励科研单位和企业研发或引进高效的水体垃圾监测、打捞及资源化利用技术。另一方面,探索将“蓝色循环”项目纳入我市“智慧环保”大平台框架,研究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视频监控等构建“空天地”一体化监测网络,实现对重点水域、入海河口、敏感岸线塑料垃圾的动态感知和智能分析,为精准调度清理力量、评估治理成效提供数据支撑。

  三是以良性循环为方向,优化政策与设施保障。将积极配合住建、城管、水务等部门,推动在沿海渔港、内河码头、滨水公园等关键节点,合理布局和升级改造兼具垃圾分类与暂存功能的回收设施网络。同时,从政策层面加强引导,研究将“蓝色循环”与“无废城市”建设、碳普惠机制、绿色金融创新等政策工具相衔接,探索为其提供技术标准、环境认证、金融扶持等方面的配套支持,努力构建有利于该模式长期健康发展的生态系统,最终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多方共赢。

  四是以群众参与为目标,同向发力做好宣传。随着全市治水工作逐渐向“美丽河湖”建设方向转段,为了做好美丽河、生态河和经济河的文章,提升群众的参与度,宣传资源也逐步向更加美丽建设的方向倾斜,而“蓝色循环”理念的目标方向也正是把水环境、海洋环境维护建设的更加美丽。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既要加强市场化运作,也更需要每一位市民群众参与其中,结合我市新成立的文旅集团发展需求,可以同向发力做好“蓝色”概念的宣传文章,通过文旅活动的宣传规划,实现把塑料垃圾分类起来,收集起来的理念深入人心,让市场化运作与社会化参与充分结合,发挥出最大化的生态效益。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中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