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中山市“无废城市细胞”建设鼓励办法(试行)》要求,经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组织评审小组评估验收、公开挂网公示,确定2023年“无废工厂”“无废园区”“无废酒店”“无废餐馆”和“无废商场”名单(附件),现予以公布。
附件:1.中山市2023年“无废工厂”、“无废园区”名单
2.中山市2023年“无废酒店”、“无废餐馆”、“无废商场”名单
中山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