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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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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山110千伏志和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日期:2021-12-27 分享: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建设地点
1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山110千伏志和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无章版) 中环建表[2021]0019号 2021-12-22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广东中山小榄镇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生态环境部或者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B26窗口,邮编:528400
联系电话:0760-88319254
传  真:0760-88887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