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岐江河流域-横栏镇、古镇镇)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未盖章) | 中环建表[2023]0004号 | 2023-02-20 | 中山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中山市水务技术中心) | 广东中山横栏镇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山市行政复议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政务服务中心B26窗口,邮编:528400 联系电话:0760-88319254 传 真:0760-888874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