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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山火炬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100吨硫酸铜、4900吨氯化铵、1680吨碱式氯化铜、2000吨氯化铵溶液、250吨粗锡锭和650吨粗氧化锡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日期:2024-05-07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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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建设地点
1(未盖章)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山火炬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100吨硫酸铜、4900吨氯化铵、1680吨碱式氯化铜、2000吨氯化铵溶液、250吨粗锡锭和650吨粗氧化锡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中环建书[2024]0018号 2024-04-30中山火炬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广东中山火炬开发区街道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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