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元子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集中喷涂132万平方米金属灯饰、五金及木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12月21日至2022年12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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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山市元子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集中喷涂132万平方米金属灯饰、五金及木制品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横栏镇 |
建设单位 | 中山市元子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中山市元子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集中喷涂132万平方米金属灯饰、五金及木制品项目选址位于中山市横栏镇中横大道111-117号,项目占地面积5212㎡,建筑面积20848㎡,项目劳动定员270人,均不在厂内住宿,年生产300天,每天工作16小时,总投资5000万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2000万,建设内容主要包括4栋厂房,厂房内建有打磨房、喷漆房、烘干房、喷粉房、固化房等,年喷涂能力约132万㎡(以单层喷涂面积计)。 |
环评机构 | 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一)通过清洁施工车辆、洒水降尘、设备密封、覆盖防尘网等措施降低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二)施工废水、设备和车辆清洗水经沉砂池、隔油池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居住地点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三)通过合理安排施工计划、选用低噪设备、落实设备减震等措施降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四)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定期清运至有关部门指定的收纳点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五)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序、施工场地设置排水沟渠、及时复绿等措施降低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中山市元子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集中喷涂132万平方米金属灯饰、五金及木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编制阶段采取了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在《中山市元子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集中喷涂132万平方米金属灯饰、五金及木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