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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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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中山市宝龙海绵制品有限公司年产海绵制品1200吨、座椅垫50万件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日期:2023-04-27 分享:


  根据中山市宝龙海绵制品有限公司年产海绵制品1200吨、座椅垫50万件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4月27日至2023年05月0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政务服务中心B26窗口,邮编:528400

  联系电话:0760-88319254

  传 真:0760-888874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山市宝龙海绵制品有限公司年产海绵制品1200吨、座椅垫50万件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神湾镇

建设单位

中山市宝龙海绵制品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中山市宝龙海绵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位于中山市神湾镇外沙村福源路23号A幢,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用地面积5333.3平方米,主要从事加工、生产:海绵、泡棉,销售:海绵、珍珠棉产品,设计生产规模为:海绵制品1200吨/年、座椅垫50万件/年。

环评机构

深圳市格律诗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生活污水处理后汇入中山市神湾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生产废水(废气喷淋废水)定期收集后委托给有相关废水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进行外运处理。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海绵混合注出、发泡、熟化有机废气与座椅垫混合注入、发泡成型、喷枪清洗及喷脱模剂有机废气收集后采用 “水喷淋+隔水器+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管道损失废气和原材料投料粉尘采取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严格控制工作时间等措施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废牛皮纸、废塑料膜等一般工业固废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废活性炭、废辅料包装桶、废抹布等危险废物交由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转移处理。
(五)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通过做好分区防渗、采取源头控制、地面硬底化等措施降低对周围土壤、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六)环境风险
项目通过设置事故应急池、定期检修设备、制定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等措施防范环境风险。

公众参与情况

《中山市宝龙海绵制品有限公司年产海绵制品1200吨、座椅垫50万件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我局在《中山市宝龙海绵制品有限公司年产海绵制品1200吨、座椅垫50万件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