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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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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中山市展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卫浴、汽车、灯饰和电器等配件生产设备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日期:2023-08-04 分享:


  根据中山市展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卫浴、汽车、灯饰和电器等配件生产设备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8月04日至2023年08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政务服务中心B26窗口,邮编:528400

  联系电话:0760-88319254

  传 真:0760-888874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山市展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卫浴、汽车、灯饰和电器等配件生产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三乡镇

建设单位

中山市展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中山市展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卫浴、汽车、灯饰和电器等配件生产设备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实际为新建项目)位于中山市三乡镇前陇联发路15号1层、2层、3层之一,4层之一,5 之一,主要从事卫浴配件、汽车配件、灯饰配件、电器配件、设备配件和新能源汽车配件等的生产销售。项目总投资额为400万元,环保投资额为50万元,总用地面积为3000㎡,建筑面积为12000㎡,年产卫浴配件500万件、汽车配件100万件、灯饰配件300万件、电器配件500万件、设备配件4万件和新能源汽车配件300万件。

环评机构

广东泽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喷粉后固化废气和燃烧废气经密闭车间加集气罩收集后由“水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通过17m高G1排气筒排放;喷漆后固化废气、燃烧废气经密闭车间加集气罩收集后与经水帘柜预处理后的喷漆废气一并经“水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通过17m高G2排气筒排放;电泳废气、电泳后固化和燃烧废气经密闭车间加集气罩收集后由“水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通过17m高G3排气筒排放;移印废气、丝印废气以及烘干废气经密闭车间加集气罩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7m高G4排气筒排放;硫酸雾废气经生产区域密闭加槽边集气罩收集由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7m高G5排气筒排放;打磨、抛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设备管道收集由水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7m高G6排气筒排放。项目喷粉工序颗粒物密闭收集后通过滤芯除尘器回收再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焊接、镭雕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生产废水产生量为3386.08 t/a,主要为水帘柜废水、水喷淋废水和清洗废水,经收集后近期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远期排入中山市三乡镇前陇工业园区废水集中处理厂处理。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6.3 t/d,经预处理达标后,经市政管网排入中山市三乡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抛光机、振动研磨机、喷粉线、喷漆线等设备。拟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主要包括:采用低噪声设备,对建筑进行隔声,对设备基础进行减振并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和保养,将设备置于车间内且远离敏感点等。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水性漆等包装桶、废电泳漆包装物、废水性油墨包装物、表面处理废液、表面处理沉渣、废漆渣、废环氧树脂粉包装物、废布袋、废滤芯、废切削液和废切削液包装物等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一般废弃包装物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有相应处理能力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通过生产车间及厂区地面硬化,分区防渗,加强废水暂存设施与废气处理设施检修维护,提高废气收集与处理效率减少大气沉降等措施降低对周围土壤、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六)环境风险
项目通过危险废物暂存间和化学品仓库设置围堰;生产车间周围设置环形沟;雨水管网设置截断阀;按要求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等措施防范环境风险。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中山市展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卫浴、汽车、灯饰和电器等配件生产设备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