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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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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中山市裕骏环保印花制衣有限公司年提供蒸汽71.28万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日期:2023-08-14 分享:

  根据中山市裕骏环保印花制衣有限公司年提供蒸汽71.28万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8月14日至2023年08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政务服务中心B26窗口,邮编:528400

  联系电话:0760-88319254

  传 真:0760-888874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山市裕骏环保印花制衣有限公司年提供蒸汽71.28万吨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大涌镇

建设单位

中山市裕骏环保印花制衣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中山市裕骏环保印花制衣有限公司现有项目位于中山市大涌镇石井工业区,设有制衣车间、印花车间及锅炉房,本次技改项目的建设内容为:一、淘汰原有的2台10吨/时燃生物质成型燃料蒸汽锅炉和2台10吨/时燃生物质成型燃料有机热载体炉,新增8台15t/h的天然气锅炉(6用2备),分两期建设,锅炉蒸汽自用或供应其他企业使用(年产71.28万吨蒸汽,其中自用4.8万吨/年,供应给中山市侨发木业有限公司30万吨/年,供应给中山市伍氏大观园家具有限公司36.48万吨/年);二、新增锅炉房紧靠印花车间,位于印花车间东南面,位于制衣车间东南面约480米。本项目用地面积3750平方米、建筑面积3750平方米,原有锅炉房(用地面积1600平方米,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不再使用。技改后,锅炉房每天工作 24 小时, 全年工作330 天, 年工作 7920 小时。

环评机构

深圳市吉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燃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通过管道收集后有组织排放。

二、项目锅炉废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中山市大涌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项目通过选取先进低噪声设备,做好设备减振、消声和隔声,合理布局设备和安排作业时间,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生产管理等措施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后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五、项目通过做好厂区地面硬底化、落实分区防渗等措施,降低对周围土壤、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中山市裕骏环保印花制衣有限公司现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