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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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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中山市宏森新材料有限公司白乳胶、钛白胶、脲醛树脂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日期:2023-11-01 分享:


  根据中山市宏森新材料有限公司白乳胶、钛白胶、脲醛树脂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02日至2023年11月0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政务服务中心B26窗口,邮编:528400

  联系电话:0760-88319254

  传 真:0760-888874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山市宏森新材料有限公司白乳胶、钛白胶、脲醛树脂胶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三角镇

建设单位

中山市宏森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大道西10号B栋首层之一,拟租用已建厂房作为生产场所。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用地面积1700平方米,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专用化学产品的生产,年产白乳胶800吨、钛白胶500吨、脲醛树脂胶5000吨。

环评机构

广东科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本项目地面清洗废水、水喷淋废水、初期雨水,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中山市三角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作深度处理。
(二)本项目投料粉尘(颗粒物)经包围型集气罩收集并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生产及反应过程废气(氨、TVOC、非甲烷总烃、甲醛、臭气浓度)、储罐呼吸废气(TVOC、非甲烷总烃、甲醛、臭气浓度)在设备设置套管收集、分装废气(TVOC、非甲烷总烃、甲醛、臭气浓度)密闭车间收集,其中反应过程配套设置冷凝回收装置回收后,以上各类废气一起经“水喷淋塔(含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设备动静密封泄漏废气(TVOC、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
(三)本项目主要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加装减震垫、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合理布局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声环境质量的影响。
(四)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沾染危化品的废包装、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等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处置;废包装材料、废RO膜、废滤芯、废布袋、布袋除尘器捕集的粉尘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五)本项目通过加强源头管控,减少跑冒滴漏,生产车间和厂区地面硬底化并严格落实分区防渗,做好设备的维护、检修,车间、仓库地面设置环形沟,罐区、生产废水收集桶暂存位置设置围堰,开展定期监测等措施减少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的影响。
(六)本项目通过储罐区单独设置,储罐四周设置围堰;厂区出入口处设有围堰,厂区内雨水管网系统设置单独的雨水切换阀;原料存放区、生产废水暂存区设置围堰等;危废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建设,设置围堰;做好废气治理措施的运营维护,确保废气达标排放;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容积不低于310m3),制定风险应急预案,配备足够的应急物资等措施降低环境事故的风险。

公众参与情况

《中山市宏森新材料有限公司白乳胶、钛白胶、脲醛树脂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编制阶段采取了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在《中山市宏森新材料有限公司白乳胶、钛白胶、脲醛树脂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