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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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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中山市康丰绿色工业服务中心(一期)医疗废物增类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日期:2023-12-20 分享:

 

  根据中山市康丰绿色工业服务中心(一期)医疗废物增类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政务服务中心B26窗口,邮编:528400

  联系电话:0760-88319254

  传 真:0760-888874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山市康丰绿色工业服务中心(一期)医疗废物增类处置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黄圃镇

建设单位

广东康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中山市康丰绿色工业服务中心(一期)医疗废物增类处置项目位于中山市黄圃镇吴栏村北部组团垃圾处理基地北面。该项目建设内容为:依托现有回转窑焚烧车间,新增医疗废物(HW01)焚烧处置15吨/天(4500吨/年)。扩建后总的用地面积及建筑面积不变。

环评机构

广东中正环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19923-2005)标准后排入黄圃水道。
2.项目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声源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布局,禁止午间及夜间施工,并在施工场界四周设置围挡,报告书分析采取措施后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表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昼间噪声排放限值。
环评分析,采取适当的措施后,施工期过程对周边的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方面。
(1)回转窑焚烧烟气{颗粒物,一氧化碳,氯化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氢,汞及其化合物,铊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锡、锑、铜、锰、镍、钴及其化合物(以Sn+ Sb+ Cu+ Mn +Ni +Co计),二噁英}设备密闭管道收集经SNCR脱硝+急冷塔+消石灰喷射+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两级湿法脱酸+湿电除尘+GGH烟气换热+SGH烟气加热+SCR脱硝等处理后有组织排放。颗粒物、一氧化碳、氯化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氢、汞及其化合物、铊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锡、锑、铜、锰、镍、钴及其化合物(以Sn+ Sb+ Cu+ Mn +Ni +Co计)、二噁英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标准要求。
(2)污水处理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管道收集经UV除臭+活性炭吸附等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3)固态辅料装卸废气(颗粒物)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4)卸料暂存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车间封闭+负压收集后进入焚烧炉内焚烧处理。
(5)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氯化氢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环评分析,经上述措施后,项目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方面。扩建项目新增废水量全部回用,扩建后全厂无新增废水外排。
环评分析,项目不新增废水和污染物排放量,项目外排废水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声环境保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方面。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进料提升机、隧道式清洗剂等设备。主要采用设备减振、消声和隔声等降噪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声环境质量的影响。
环评分析,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废处理处置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方面。回转窑炉渣、回转窑飞灰、盐泥、污泥等危险废物委托具备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机构处理处置。
环评分析,采取上述防治措施后,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理,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影响。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方面。为降低对地下水的影响,项目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拟采取以下防治措施:(1)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影响程度;(2)末端控制措施:采取分区防渗,按重点污染防渗区、一般污染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有区别地开展防渗;(3)污染监控体系:实施覆盖生产区的地下水污染监控系统,建立完善的监测制度,及时发现污染、控制污染;(4)应急响应措施,包括一旦发现地下水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地下水污染。
6.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方面。项目采取源头控制、过程防控及跟踪检测防治措施:(1)项目涉及物料储存区、生产过程的装置区及各种物料堆场、污染防治措施等区域按要求做好硬化及防渗处理;(2)做好项目占地范围及厂界的绿化工作,利用植物吸附作用减少土壤环境影响;(3)对项目厂区土壤定期监测。
报告书分析,经上述措施后,项目对周边土壤环境影响可接受。
7.项目拟依托现有环境风险防控措施:(1)仓库门口设置符合要求的挡水坡;(2)生产装置区内设置环形事故沟,并与事故应急池连通;厂区内雨水管网系统设置截止阀,并做好日常管理及维护措施;(3)依托现有的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收集初期雨水和事故废水,完善雨污管网、事故水重力管网;(4)加强废气处理措施运维;(5)按照相关要求编制本次扩建项目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
   环评分析,经上述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

公众参与情况

《中山市康丰绿色工业服务中心(一期)医疗废物增类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建设单位向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前,通过网络平台公开了拟报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在《中山市康丰绿色工业服务中心(一期)医疗废物增类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