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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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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中山市港联华凯电器制品有限公司年产装饰吊扇250万台、灯饰250万台、电器配件200万套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日期:2024-01-16 分享:


  根据中山市港联华凯电器制品有限公司年产装饰吊扇250万台、灯饰250万台、电器配件200万套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1月17日至2024年01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政务服务中心B26窗口,邮编:528400

  联系电话:0760-88319254

  传 真:0760-888874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山市港联华凯电器制品有限公司年产装饰吊扇250万台、灯饰250万台、电器配件200万套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中山市

建设单位

中山市港联华凯电器制品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中山市港联华凯电器制品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民众镇民江路35号,拟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中山市港联华凯电器制品有限公司年产装饰吊扇250万台、灯饰250万台、电器配件200万套扩建项目”。项目总投资3.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200万元。项目建成后年产装饰吊扇250万台、灯饰250万台、电器配件200万套。

环评机构

广东天圣高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铸造废气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由22m高排气筒(G2-1~3)和50m高排气筒(G2-4)排放,铝合金铸件(转子)喷涂废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CO催化燃烧”工艺处理后由50m高排气筒(G2-5)排放,其余铝合金/锌合金铸件、冷轧铁冲件喷涂废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工艺处理后由50m高排气筒(G2-6~8)排放,烘干固化废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工艺处理后由50m高排气筒(G2-9)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50m高排气筒(G2-9、10)排放,表面处理废气经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由50m高排气筒(G2-11、12)排放,抛光废气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由50m高排气筒(G2-14~18)排放,印刷废气经22m高排气筒(G2-13)排放,焊接废气经50m高排气筒(G2-19)和22m高排气筒(G220)排放。
二、项目酸洗、磷化、陶化、钝化等表面处理废水以及各类清洗废水、喷淋废水、水帘柜废水等,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部分回用作清洗用水,剩余废水达到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1597—2015)表2珠三角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200%后排入中山市民众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民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排放;项目纯水制备环节产生的浓水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中山市民众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民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排放。扩建后,全厂外排废水量不大于127076m3/a。
三、项目通过选取先进低噪声设备,做好设备减振、消声和隔声,合理布局设备和安排作业时间,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生产管理等措施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项目产生的压铸炉渣、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边角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各类废化学品包装物、废切削液及其包装物、废润滑油及其包装物、喷淋沉渣、漆渣、废菲林片、废显影剂、废气治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及催化剂、废MBR膜等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五、项目通过厂区地面硬底化,生产废水处理站、化学品仓库、危废仓设置围堰,全厂严格落实分区防渗并做好防渗等措施,降低对周围土壤、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六、项目通过雨水接入市政雨水管网处设置雨水截止阀,设置一个570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生产废水处理站、化学品仓库、危废仓做好防渗防漏及设置围堰;加强废气和废水治理措施运维;加强天然气管道的检修维护;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员工培训等措施降低环境事故的风险。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