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港联华凯电器制品有限公司年产装饰吊扇250万台、灯饰250万台、电器配件200万套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1月17日至2024年01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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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山市港联华凯电器制品有限公司年产装饰吊扇250万台、灯饰250万台、电器配件200万套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中山市 |
建设单位 | 中山市港联华凯电器制品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中山市港联华凯电器制品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民众镇民江路35号,拟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中山市港联华凯电器制品有限公司年产装饰吊扇250万台、灯饰250万台、电器配件200万套扩建项目”。项目总投资3.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200万元。项目建成后年产装饰吊扇250万台、灯饰250万台、电器配件200万套。 |
环评机构 | 广东天圣高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铸造废气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由22m高排气筒(G2-1~3)和50m高排气筒(G2-4)排放,铝合金铸件(转子)喷涂废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CO催化燃烧”工艺处理后由50m高排气筒(G2-5)排放,其余铝合金/锌合金铸件、冷轧铁冲件喷涂废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工艺处理后由50m高排气筒(G2-6~8)排放,烘干固化废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工艺处理后由50m高排气筒(G2-9)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50m高排气筒(G2-9、10)排放,表面处理废气经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由50m高排气筒(G2-11、12)排放,抛光废气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由50m高排气筒(G2-14~18)排放,印刷废气经22m高排气筒(G2-13)排放,焊接废气经50m高排气筒(G2-19)和22m高排气筒(G220)排放。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