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恒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废水处理厂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1月17日至2024年01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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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山市恒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废水处理厂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黄圃镇 |
建设单位 | 中山市恒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中山市恒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废水处理厂新建项目位于中山市黄圃镇大雁工业区魁中路12号。该项目在中山冠承电器实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一般生产废水(包括有机废水、含油清洗废水、玻璃清洗废水等))的基础上,新建一套处理能力为240m³/d的化学转化膜废水(包括磷化废水、阳极氧化废水等)处理系统,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设施等;对现有污水处理站管网进行优化,建设中水回用系统对现有污水站出水进行回用;同时废水排放口由现状依托广兴公司废水排放口调整到大魁河。项目建成后,废水收集范围由现在的收集处理中山冠承电器实业有限公司废水调整为收集处理中山冠承电器共性产业园及大雁工业区其他同类型企业零散工业废水(不含一类金属污染物废水),项目一般生产废水收集处理量为960m³/d,化学转化膜废水收集处理量为240m³/d,全厂废水收集处理量为1200m³/d。 |
环评机构 | 华青环保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建成后,全厂具备一般工业废水处理能力1200m³/d,化学转化膜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能力240m³/d。其中一般工业废水处理工艺不变,废水经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360m³/d回用于清洗工序用水,产生浓水约240m³/d回流至一般工业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阳极氧化废水经沉淀预处理后汇合其他废水经“调节池+絮凝沉淀+气浮+厌氧+缺氧+好氧+沉淀+砂虑”工艺处理达标后和经处理达标的一般工业废水一齐排入大魁河。一般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废水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排放标准,化学转化膜废水排放执行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2珠三角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大雁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
公众参与情况 | 《中山市恒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废水处理厂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编制阶段采取了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在《中山市恒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废水处理厂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