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利晖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铝制品加工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2月05日至2024年02月0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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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山市利晖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铝制品加工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小榄镇 |
建设单位 | 中山市利晖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中山市利晖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铝制品加工新建项目选址位于中山市小榄镇北区社区泰业路68号高端环保产业园(小榄镇五金表面处理聚集区)B栋4层04单元,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铝制品的加工生产,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两条阳极氧化线及喷砂等工序和相关公辅工程,废气及废水处理等环保设施依托小榄镇五金表面处理聚集区废气治理设施和集中污水处理厂。项目建成后年处理灯饰配件、汽车部品和童车类配件等1125吨,表面积约为42.5万平方米。 |
环评机构 | 中山市中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本项目的生产废水包括阳极氧化线产生的低浓度有机废水、一般清洗废水、碱性废水、一般含磷废水和含镍废水,经分类收集后排入小榄镇五金表面处理聚集区废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至凫洲河;纯水制备浓水和反冲洗水回用于办公生活用水,并与其他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小榄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
公众参与情况 | 《中山市利晖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铝制品加工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编制阶段采取了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在《中山市利晖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铝制品加工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