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康丰绿色工业服务中心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4月19日至2024年04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政务服务中心B26窗口,邮编:528400
联系电话:0760-88319254
传 真:0760-888874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山市康丰绿色工业服务中心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黄圃镇 |
建设单位 | 广东康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中山市康丰绿色工业服务中心位于中山市黄圃镇吴栏村祈康三街1号。现有项目已建已验年处理处置固体危险废物5.65万吨,包括焚烧处置和物化处理系统,其中焚烧处置3万吨/年,涵盖11个类别危险废物,物化处理2.65万吨/年,涵盖7个类别危险废物。物化处理HW06类危险废物0.35万吨/年设施已建设。现有项目已批未建焚烧处置一般固体废物1000吨/日(30万吨/年),包括一般工业污泥(印染污泥、造纸污泥,含水率约80%)400吨/日,半干化市政污泥(含水率约50%)300吨/日,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300吨/日。已批暂未收集焚烧处置医疗废物0.45万吨/年。 |
环评机构 | 广东中正环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甲类仓库和丙类仓库二西半边的暂存废气由车间密闭负压收集经“碱液喷淋+UV除臭+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有组织排放(依托现有废气处理系统);丙类仓库二东半边的暂存废气由车间密闭负压收集经“碱液喷淋+UV除臭+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有组织排放(依托现有废气处理系统);丙类仓库一西半边的暂存废气由车间密闭负压收集经“碱液喷淋+UV除臭+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有组织排放(依托现有废气处理系统);物化污水车间废气密闭收集(储罐呼吸阀口处设置套管,含氰废液间整体密闭收集)依托物化污水车间现有“碱液喷淋+UV除臭+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有组织排放(依托现有废气处理系统)。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